应当看到,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内需和外需都是一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关系。
中国既是货物贸易出口大国,又是国际工程承包大国,2010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22亿美元,新签合同额1344亿美元,当年54家中国企业跻身美国ENR国际承包商225强排行榜,完成海外工程营业总额占225强海外营业总额的13.2%,首次跃居全球首位。在轨道交通装备出口层次,中国已经积累了较长时间的成功经验。
[2] 根据2008—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马来西亚隆新高铁项目提出后,中国、日本等国公司以及马来西亚本国公司相继表明有意竞标。虽然泰国经历了政府更迭,但引进中国技术和资金全面更新泰国铁路系统的计划一直在探讨进行,不仅泰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也颇为热衷,提出了曼谷-清迈高铁等计划,我本人2011年底在泰国参加论坛和考察交流期间,亲身感受到了当地财界、舆论界和政府对此的关注。在油气资源丰富、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完备的中亚国家土库曼斯坦,在中信组织出口的两批车厢交货之后,该国80%的客车车厢已经是中国制造了,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美国高速铁路网建设计划吸引了世界各国厂商的注意,中国厂商自是不会放过这个大好商机,占有东道国地利的通用电气公司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统计体系中,轨道交通装备被列为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这样,依托国内市场的巨大规模和不断增强的出口竞争力,借助国内外经济周期的不同步,中国轨道交通装备厂商有希望形成这样一种国内外市场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依托国内市场的巨大规模,中国厂商赢得较有保障的规模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加上自主创新的先进技术,为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打开国际市场。三这样,具体到每一个国家和社会,减税的内涵、目标与手段以及策略也就不同。
因此,寡头政体下的减税,自然会呈现与专制政体基本相似的减税策略与效果。在专制政体下,假定专制者是仁慈的,其减税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者的税负,减少他们的生存压力。首先,政体类型决定着减税终极目的。在减税的大潮下,政体背景与基础不同,各自面临的减税目标与任务是有天壤之别的。
总之,弄清减税的中国使命与责任,跳出减税思维的历史惯性,当是中华民族拥抱人类文明税收的最佳切入点。减税的复杂性在于,减税的终极目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减税,减谁的税,谁主导的减税,减税的极限是什么,减什么税,减税的障碍有哪些?等等。
毕竟,对小民百姓而言,少交些税意味着可用于家人生活的收入会多一些。相反,在民主政体下,减税手段与策略的选择,则会因为民意基础的广泛性,有助于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这是大多数政府减税的目的,也许有时候不明说,但这是政府本性的使然。这一缺陷,无疑只有在民主宪政制度下才可能得到修正。
在民主政体下,一切减税,增进的会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总量,伤害的很可能是少数人的利益总量。政体类型决定着减税目的、手段与策略,自然也就决定了减税的实际效果。因此,真正的减税诉求,本应在这方面有所跟进。道理很简单,在这种政体下,专制者是以最不人道、最不自由、最不平等、最不公正的原则在治理社会,包括减税的具体策略,也是在这种恶劣原则指导下的利害计较。
因此,爱马是为了骑马式的减税,自然也成为任何政府的第一考量目标。毋庸讳言,在这种政体下的一切减税举措,不论专制者的说辞多么美妙和漂亮,最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一己之私。
无疑,在专制政体下,税权仅仅是一种强力,它的合法性最差,所受的制约和监督最少,体现的全社会和每个人的税收意志最小,更多反映的只能是专制者一各人的税收意志。因为,作为一项减税政策,大多不可能通过全面投票机制来决策,通常是通过代议机构来决策,因此,由于各方博弈力量的相对差异,就可能更多体现强势群体,或声音最大者全体的减税意志,从而违背弱势群体的税收意志。
因此,其减税手段与策略的选择相对比较理性。四任何研究与探索,都有其或隐或现的现实诉求,都是针对每一个现实问题展开。减税,顾名思义,就是要减少税收负担。因此,注重税种结构的优化、税率高低的调整等等技术要素,就成为减税的主要着力点。事实上,在民主政体下的减税举措,其民意基础相对广泛。因此,对国家而言,减税意味着总体税收收入要减少。
相反,间接税则因为其天然的隐蔽性,使纳税者处于植物人状态,有意无意地弱化纳税者的权利意识,不关心税款的实际用途,就会默认或纵容税权的滥用与腐败。事实上,减税的制度背景不同,税权本身的合法性以及所受的监督与制约程度会有天壤之别。
与其把推进改革的能量大量耗损在这些枝节性问题上,倒不如瞄准主攻方向,长期用力。二坦率地税,政体基础从根本上决定着减税的目的与手段,决定着减税的实际效果。
但从实际策略而言,则应该有所权衡:究竟如何减税才能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和每一个人的利益总量?在这一追问下,或许逢减必喜的减税策略需要警惕。因为,税率越低,总体税收收入或许越多。
始终追问的是:减税会不会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利益总量这个终极目的?最后,政体类型决定着减税的实际效果。在专制政体和寡头政体下,减税大多作为一种统治策略和工具被重视或使用,但在民主宪政制下,减税则会更多体现全体纳税人的意志。一句话,在专制政体下的减税,基本上是一种虚伪的说辞,根本说来,那一位专制者都不会心甘情愿地减税。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再仁慈的专制者也是专制者,它缔造和维护的独裁制度,本身就是最大的恶,都是最不人道、最不自由、最不公正、最不平等的制度。
2011/7/9 进入专题: 税制改革 。对纳税人而言,减税意味着总体税收负担的减轻。
多年来,减税的呼声几乎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而且越来越大,但严格说来,就是减税主张的主将们,都在有意无意地回避着中国减税面临的根本问题,仅仅满足于表层的减税诉求,也就是税负的谁负,以及税负的多少等需求。但却少有动力和勇气调节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重,甚至有意延缓税制改革的进程。
对纳税者而言,在最不人道、最不自由、最不平等、最不公正的原则统治下,每个人的个性根本不可能得到全面的发展,首创精神不可能得到最大激活,也就不可能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税率高到一定数值时,政府的税收反而会减少。
一些人或许出于聪明的处世策略,另一些人或许出于认识的误区,根本没有深究中国税制面临的根本问题,仅仅满足于减税的直接诉求。中国税制改革,再也经不起维稳思维导演下的减税游戏折腾了。因此,在一切专制政体下的减税,对专制者而言,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本不可能体现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减税意志,最终伤害的都是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与其把税改的能量一次次损耗在税负谁负的枝节问题上,倒不如调整思路,以减税为契机,在税制改革的大本大原处积累寸功,为优良税制的建立汇聚积极要素。
或者减少一部分纳税者的生存压力。真正的减税,本应该减少纳税者精神形态的税负。
就减税的终极目的而言,只能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就政府而言,或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税收。
尽管在现有社会背景下,在理论上减税拥有不容置疑的道义与逻辑理由。道理在于,减税或增税,都经过了全体纳税人的同意,真正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